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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资助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经本人申报、院系审查推荐、研究生院评审,产生2023年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资助立项结果(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申请立项时的建设目标和成果体现,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教学条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注重运用新的教学手段,把所承担的课程建设成具有研究生教育特点的优质课程,并积极推进出版研究生教学用书。

二、有关学院(系、所、研究院)应积极支持研究生课程建设,对已立项的课程,在教学条件、师资配备、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课程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负责人,第一次于2024年年初拨付60%,第二次于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并合理掌握经费使用进度,保证经费的按期充分执行。

四、研究生院将在之后的两年内对资助立项课程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于2024年12月前后提交中期报告,2025年12月前提交结项报告

如有疑问,请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5598)

医学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1157

 

大象m3u8欢迎回家不迷路

2024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
  • 2023年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资助立项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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